归口单位: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毛纺织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9/SC 3)
起草单位: 上海市毛麻纺织科学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 刘炜卿、 曹宪华、 陈邦伟
本标准规定了精梳低含毛混纺(羊毛或其他动物纤维含量30%及以内)及纯化纤毛织品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包装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鉴定各类机织服用服用精梳低含毛混纺及纯化纤交织品的品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