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摄影行业协会、 上海摄影业行业协会、 柯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中国照相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国际展览服务公司、 哈药集团哈尔滨数码影像连锁有限公司、 哈尔滨维纳斯婚纱摄影、 哈尔滨市贯日漂亮宝贝儿童摄影中心、 牡丹江市新新娘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大庆市宝丽影像有限公司、 济南今日摄影器材有限公司、 长春华为科技光感材料厂
起草人: 周世华、 李纲、 高震、 陈博勇、 张海燕、 樊永春、 曲奇华、 于英斌、 徐国武、 栾建民、 王新宇、 唐旭东、 徐正庆、 常明旺、 沈宏伟、 刘茂森、 朱振国
SB/T 10438的本部分规定了照片输出服务组织在服务场地、设施等方面应具备的条件,并对照片、 多介质材料影像输出服务流程和影像产品质量、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照片输出服务组织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