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电站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天津水利电力机电研究所(水利部机电研究所)、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郭江、 王晓晨、 梁力、 黄景湖、 乔卫斌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厂自动化元件的性能、结构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相应的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的有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水电厂的机组及其辅助设备、全厂公用设备使用的自动化元件的配置选型设计、交接验收和产品设计制造。潮汐发电厂使用本标准时,应增加有关使用环境方面要求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