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空气和废气中以颗粒物形态存在的砷及其化合物的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空气和废气中以颗粒物形态存在的砷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本方法将滤筒或滤膜制备成50ml试样时,检出限为0.35μg/50ml(以As计)。对于有组织排放废气,当采集400L气体时,检出限为0.9μg/m,测定下限为3.5μg/m(均以As计)。对于空气样品,当采集6m气体时,检出限为0.06μg/m,测定下限为0.24μg/m(均以As计)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