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焦红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化妆品体外毒理学安全评价试验时,实验室应遵守的良好规范。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化妆品原料及产品的安全性评价毒理学动物替代检测实验室。本标准也适用于从事食品及其添加剂、接触材料、化工原料及其产品的安全性评价毒理学动物替代研究与检测实验室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