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大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林红、 李媛、 张研、 孙志辉、 白伟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的不含药的牙科吸潮纸尖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性能要求适用于经生产厂采用的灭菌方式灭菌一次后的牙科吸潮纸尖。牙科吸潮纸尖包括标准吸潮纸尖和锥形吸潮纸尖。本标准未规定无菌和/或可能的生物学危害的性能要求或试验方法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