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起草单位: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规划设计院
起草人: 王治国、 孟繁斌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小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对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和利用外资项目,可根据工程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标准的条文进行取舍,亦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内容和深度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