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44/SC 4)
起草单位: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运行司、 云南中烟工业公司、 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 安徽中烟工业公司、 山东中烟工业公司、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蒋顺华、 牛进坤、 杨强、 季绍武、 王春林、 普志江、 善建、 周立辉、 谢云海、 孙锐军、 马宁林、 张雷、 徐东进、 万劲、 韦力
本标准规定了卷烟生产企业安全标识的使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卷烟生产企业,其他烟草企业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