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起草单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南车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韶章、 樊嘉峰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直线感应牵引电机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使用、维护及保质期限等。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的单边短初级三相直线感应牵引电动机(以下简称直线电机)的生产、检验和使用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