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超声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SC 2)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蒋时霖、 王志俭
YY/T 0162的本部分规定了B型超声诊断设备档次划分的方法和各档次设备的性能指标及应具备的条件。本部分适用于标称频率不超过15MHz范围内的B型超声诊断设备,作为此范围内B型超声诊断设备划分档次的参考依据。本部分不适用于眼科专业超声诊断设备和血管内超声诊断设备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