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超声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0/SC 2)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天津迈达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忙安石、 张渝生、 王延群、 王志俭、 蒋时霖
本标准规定了眼科B型超声诊断仪的组成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和使用说明书。本标准适用于超声工作频率范围10MHz~25MHz的眼科B型超声诊断仪(以下简称诊断仪)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