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高友军、 连素梅、 叶湖水、 吴浩、 李俊美、 张念祖、 周征宇
SN/T 2138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棉花的抽样、楦验和检验结果的处理等。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细绒棉的皮棉检验,其他类型的皮棉植验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