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高建国
警告——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PVC材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含量的气相色谱质谱法方法。 本标准仅适用于各种出口PVC管件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含量的测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