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起草人: 史有刚、 赵延茂
本标准适用于露天环境条件下,由热表面引起的液态烃类及其蒸气的燃烧。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特定条件下的烃类燃烧:无热表面时的自燃;烃类蒸气与被加热金属或炽热金属(如焊渣)接触,或受到排放出的高热烟气的直接冲击而导致的燃烧;被包裹在锈、油浸透的隔热层里面或者热表面被锈覆盖的烃类的自燃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