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起草人: 赫捷、 周纯武
本标准规定了原发性肺癌的诊治流程、诊断依据、诊断、组织学分类、分期、鉴别诊断、筛查和随访。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肺癌的诊断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