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交通运输部航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海事局
起草人: 韩伯平、 莫建顺
本标准规定了多波束测深系统的一般要求,以及系统配置、测量、数据处理、资料检验和上交资料等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工作频率不低于95kHz、测深范围小于600m的多波束测深系统对沿海港口、航道进行的全覆盖水深测量、航行障碍物探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