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国贸工程设计院
起草人: 刘继辉、 赵小津、 刘丽华、 邱平、 郑沫利、 刘畅、 周志新、 郝卫红、 吴国胜、 李东方、 乔荣明
本规定适用于以粮食、油料及其制品为原料的仓储、加工和流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