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招商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 银行卡检测中心、 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姜云兵、 杜宁、 徐晋耀、 李春欢、 刘志刚、 张永峰、 张艳、 聂舒、 韩小西、 张栋、 回春野、 吴蕃、 史大鹏、 边红丽、 黄贵玲、 李曙光、 刘启滨、 赵雷、 詹旭波、 徐文伟、 黄发国、 贾树辉、 马小琼、 赵宏鑫、 林铁行、 袁红斌、 周兆确、 向前、 苏国经、 周继军、 赵亚东
本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规定了非接触式通讯所使用的符号编码技术,并根据符号和符号序列定义了不同的逻辑值。根据从PCD和从PICC到PCD通信的位编码需求,对Type A和Type B分别进行了定义;--规定了Type A和Type B使用的数据帧格式。数据位被组合成帧的形式在PCD和PICC之间进行传输;--规定了Type A和Type B数据帧的组成方式、帧大小和帧时序等详细内容;--规定了PCD在轮询、冲突检测和激活PICC过程中的有效命令格式;--规定了Type A和Type B的PICC在初始化、轮询、冲突检测和状态机等方面内容;本部分规定了在PICC初始化、轮询、冲突检测和PICC激活、移出过程中,PCD的处理流程。本部分定义的半双工块传输协议对Type A和Type B是通用的,他用于传输应用层所定义的信息(C-APDU和R-APDU)。对应用层的规定超出本部分定义范围。本部分适用于由银行发行或接受的非接触式金融IC卡。其使用对象主要是与非接触式金融IC卡应用相关的卡片设计、制造、管理、发行、受理及应用系统的研制、开发、集成和维护等相关部门(单位)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