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电离辐射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 陈建新、 李燕飞
本规程适用于佩戴在人体躯干上使用的音响或声光式强贯穿X、γ辐射个人剂量当量率报警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X、γ辐射的能量范围为50keV~1.5MeV。如果该报警仪准备用于测量更高能量(最高达10MeV)的光子产生的剂量当量率,那么必须在适当的能量上确定其响应。本规程不适用于弱贯穿X、Y辐射个人剂量当量率Hr(0.07)的报警仪的检定。本规程不适用于中子和p辐射的个人报警仪的检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