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金华市同元土特产有限公司、 上海香料研究所
起草人: 傅德日、 金其璋、 李琼、 徐易、 曹怡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杭白菊浸膏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对以浙江特产杭白菊(茶菊)为原料,采用食用乙醇作溶剂,经浸提所得的杭白菊浸膏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