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 中国船级社、 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七○八研究所、 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 长江船舶设计院、 国家海事局、 上海交通大学船建学院、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船舶检验局、 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 中船重工船舶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船级社天津分社、 江苏科技大学
起草人: 梁启康、 陈颖涛、 林宪东、 金向军、 李传明、 陈寒松、 徐立、 刘立新、 朱永峨、 楼天福、 赵德成、 韩国庆、 顾敏童、 黄忠、 赵杰、 李忠刚
主要规定了从事一般船舶和渔业船舶的合同设计至详细设计单位的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和评价方法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