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提高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建立安全的燃气冷热电三联供系统(以下简称“联供系统”)。规范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以燃气为一次能源,发电机总容量小于或等于15MW,新建、改建、扩建的供应冷、热、电能的分布式能源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1.0.3 联供系统宜采用并网的运行方式。1.0.4 联供系统应遵循电能白发自用、余热利用最大化的原则,系统的设备配置及运行模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1.0.5 联供系统的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率应大于70%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