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人: 员:丛万军 李美竹 张海梁 孔庆芳 李伯珍 冯伟章 陈敏 孙明烨 董久樟 曹国权 王欣 杨鹏 王铭歧 米琪王骏 王可仁 吴燕 张立 王志伟 洛月 曾立军 王毅
1.0.1 为使城镇燃气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保证工程质量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采用插入法、折叠管内衬法、缩径内衬法、静压裂管法和翻转内衬法对工作压力不大于0.4MPa的在役燃气管道进行沿线修复更新的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本规程不适用于新建的埋地城镇燃气管道的非开挖施工、局部修复和架空燃气管道的修复更新。1.0.3 城镇燃气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的设计、监理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项目必须在取得相关部门的核准后方可开工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