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则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儿童乘骑玩耍的各种材质的童车类产品,包括:儿童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在435mm~635mm范围内);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玩具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小于435mm);电动童车;其它玩具车辆(不含滑板车)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