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起草人: 彭程、 李学军、 李宁、 顾洪宾、 陈卫东、 彭土标、 魏凡、 喻卫奇、 刘焕永、 魏小婉、 赵纪民、 何贤佩、 王林、 曹华、 严秉忠
本标准规定了河流(或河段,以下同)水电规划(又称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或水力资源开发规划)的原则、内容、工作深度和技术要求,以及规划报告的编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河流水电规划的编制及修编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