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院、 北京华瑞科力恒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吴宗之、 关磊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和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其他行业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