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原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赵锦洋、 朱京兴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基本工作内容和报告编制深度的要求,是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的重要依据。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工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