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杭州汉光照明有限公司、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
起草人: 吴永强、 华鸣
本标准规定了彩色金属卤化物灯的产品型号、主要尺寸、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功率为50W~1500W透明玻壳的彩色单端和双端金属卤化物灯(以下简称“灯”)。符合本标准和GB 19652-2005的灯,当采用符合GB/T 18661-2008附录A要求的镇流器和触发器以及附录B要求的灯具时,在额定电源电压的92%~106%范围内,可以正常启动和燃点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