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单位: 太原铁路局、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谢维建、 王作祥
本部分规定了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所(含分区所、开闭所、AT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装置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部分适用于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装置。城市轨道交通采用的同类装置和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