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起草单位: 抚顺钛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禹明、 庄军、 易正斌、 肖印杰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金红石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钛铁矿做原料,采用预氧化,弱还原酸浸或强还原锈蚀等方法生产的人造金红石产品,以及生产精四氯化钛和供做电焊条涂料用的人造金红石产品。其他方法生产的人造金红石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