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起草单位: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丁新利、 杨宝胜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机组的型式,型号,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柴油机作为动力机,其配套功率2.2~28.0kW;配套水泵流量18~150m/h、扬程25~40m;由柴油机、水泵、过滤装置、施肥装置及可悬挂牵引机架组成的微灌用中小型移动式首部机组。其他有电动机作为动力的中小型移动式首部机组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