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起草单位: 株州南车时代电气有限公司、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 聂火勇、 周雪冬
本标准规定了机车车辆(含动车组)用数字式语音记录装置的使用条件、供电电源、技术要求、试验项目与分类、安全与环保、标志、包装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装有列车无线调度电话机车电台和TAX装置的机车车辆(含动车组),城轨车辆可参照执行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