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赵博、 刘建平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事故(包括设计基准事故和超设计基准事故)后安全壳内氢气浓度控制的要求以及氢气浓度控制系统的设计原则和布置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事故后安全壳内氢气浓度的控制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