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职业安全卫生分会
起草单位: 新疆电力科学研究院、 山东电力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邬琦斌、 江新权
本部分规定了电力行业作业场所生产性嗓声监测方法。本部分适用于电力行业作业场所生产性嗓声的监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