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职业安全卫生分会
起草单位: 山东电力科学研究院、 全国电力劳动环境检测监督总站
起草人: 张永、 沈竞为
本部分规定了电力行业作业场所生产性粉尘监测的内容及方法。本部分适用于电力行业作业场所生产性粉尘的监测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