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高宏伟、 梁成珠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源性食品中热变性蛋白检测的SDS-聚丙酰胺电泳法和乳酸脱氢酶活性检测法。本标准适用于检验动物来源的食品是否达到规定的加热温度和加热时间。SDS-PAGE电泳检测方法适用于各种新鲜和加入烹饪调料的猪、牛、鸡、鸭、羊来源的肉类制品加热终点温度的检测。检测的加热温度在65℃~80℃。乳酸脱氢酶活性检测方法适用于没有加入调味料和没有腌制过的猪、牛、鸡、鸭、羊来源的肉类制品在加热终点温度的检测。检测的加热温度在65℃~80℃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