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原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赵锦洋、 傅耀宗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工作内容和报告编制深度的要求,是报告编制和审查的重要依据。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项目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