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全国橡胶塑料设计技术中心、 吴华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邹仁杰、 臧庆立、 纪玉森、 常红红、 顾卫民、 郑玉胜、 玉龙波、 刘魁娟
本标准规定了橡胶厂(车间)的新建、扩(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工艺设计通用要求。包括:1、炼胶车间2、轮胎车间3、翻胎车间4、力车及摩托胎车间5、胶管车间6、胶带车间7、胶鞋车间8、模型制品车间9、轮胎厂试验室及成品试验室10、原材料及成品仓库等相关内容。其他橡胶加工车间(工段)的工艺设计,可参照本规定。本规定除适用上列项目外,也适用于各种特殊橡胶制品车间的工艺设计,可根据其生产工艺的特殊要求进行设计。对于引进项目、国外项目、外资项目、中外合资项目和中外合作项目的工艺设计,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的条款要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