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李政军 李波平 黄紫怡 翟翠萍 郑建国 陈相 邬蓓蕾 蒋伟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自动蒸气压测定仪测定易挥发性液态化学品在真空中产生的蒸气压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温度0~100℃,气液比4:1~0.02:1,蒸气压不高于500kPa的易挥发的液体化学品蒸气压的测定。本标准不适用于爆炸性物质和室温下接触空气会自动点燃的物质。本标准没有对涉及的所有完全问题提出建议。因此,在使用本标准前,用户必须建立适当的安全和保护措施,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