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北京吉天仪器公司
起草人: 陈新焕、 林燕奎、 黄志强、 崔海容、 秦德元、 颜治、 肖陈贵、 李勇、 杨万彪、 周亚敏、 陈练、 孟令兵、 刘霁欣、 吕小园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水产品中无机汞、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谱联用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水产品中无机汞、甲基汞和乙基汞含量的测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