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窦希萍、 辛文杰、 张金善、 朱锡汇、 李国斌、 宣国祥、 高祥宇、 曹民雄、 潘军宁
1.0.1 为规范和指导水运工程数学模型试验的市场经济行为,加强行业管理,使数学模型试验费用计算客观、合理,制定本参考定额。1.0.2 本参考定额适用于水流、潮流、波浪、泥沙和内河船舶航行数学模型试验工作量和费用的计算。1.0.3 水运工程数学模型试验工作量和费用的计算,应根据科技进步、国民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及时调整。1.0.4 水运工程数学模型试验工作量和费用的计算,应遵循市场规律,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维护供需双方的权益。1.0.5 水运工程数学模型试验工作量和费用的计算除应符合本参考定额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