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陈勇、 方红、 宋欢、 蒋伟、 薛平、 杨小兵、 李卫华、 陈相、 缪文彬、 宋洁、 刘军
本标准规定了纸或纸板的热水或冷水萃取液中干物质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烹煮或过滤食品用的纸和纸板水萃取物中干物质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最低限量大约是l000mg/kg。这相当于从100g/mg的纸萃取出的量为1 mg/dm2,或从200g/m2的纸板中萃取出的量为2 mg/dm2。 注:本标准末阐明所有安全问题,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健措施,并明确使用的限定范围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