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齿科设备与器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 99 SC 1)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咸阳西北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樊翔、 赵丽君、 李丹荣、 魏粉妮、 岑秋辉
本标准规定了由牙科治疗机控制的,与牙科直手机和弯手机连接的用于患者的牙科气动马达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还规范了制造商的使用说明书、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引用了GB 9706.1-2007。凡有引用之处均标明了GB 9706.1-2007标准中的条款号。 本标准所列举的个别条款优先于GB 9706.1-2007标准。 只有在本标准中所列明的条款才是适用的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