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王强、 姚勇、 周建、 唐振华、 周建伟、 陈学灿、 常玉梅、 王辉、 张开苍
SN 1309的本部分规定了运动鞋的抽样、检验、结果判定及不合格处置。本部分适用于皮革、人造革、合成革及纺织品为帮面的运动鞋(包括旅游鞋、训练鞋、练习鞋、慢跑鞋、健身鞋、蹬山靴、散步鞋等)的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特殊专项体茸运动用鞋(如:滑冰鞋、滑雪靴等)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