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起草人: 赵玉沛、 郭克建
本标准规定了胰腺癌的诊断依据、诊断、鉴别诊断、分期和可切除性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胰腺癌的诊断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