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起草人: 孔北华、 沈铿
本标准规定了子宫颈癌的诊断依据、确定诊断、鉴别诊断和疾病分期。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子宫颈癌的诊断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