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起草人: 冯丹、 汤学军
WS 363的本部分规定了医疗机构对病人疾病进行医学诊断相关信息的数据元的数据元标识符、数据元名称、定义、数据元值的数据类型、表示格式和数据元允许值。数据元目录包括医学诊断相关数据元。本部分适用于我国卫生领域相关信息数据标识信息交换与共享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