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 牟明仁
警告——本标准没有也不可能说明所有与本标准使用有关的安全问题。在使用本标准前应考虑有关安全和健康条例,确定受规章限制的适用性和建立适用的安全和健康对策是使用者的责任。 本标准规定了由液体烃类和由液体烃类及改善使用性能的添加剂组成的进口车用汽油质量评价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合格判定及样品保存。 本标准适用于进口车用汽油的质量评价要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