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单位: 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起草人: 钱大鼎、 刘智清
本规则规定了肥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要求和计量检验过程的抽样、检验、评价等活动的要求和程序。本规则规定的肥皂商品是指不同种类、不同成份、不同包装的块状肥皂,如:香皂、洗衣皂等(不包括工业皂)。本规则适用于肥皂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检验和仲裁检验。肥皂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亦可参照本规则进行检验。本规则适用于因水分和挥发物等的变化而引起净含量短缺且生产日期在180天之内的肥皂商品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