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单位: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飞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和大连理工大学
起草人: 孙子宇、 郭大慧、 吴澎、 季则舟、 张志明、 何文辉
本通则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港口工程、航道工程和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设计,并作为水运工程设计的通用标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9-01